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为什么要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申报期限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3月31日前。今年的最后申报时间是3月31日的24点整。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年终后自行申报是否会多缴税?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项税制下的综合申报办法,只要个人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扣缴或缴纳了税款,其年终再办理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报送相关资料,不需要再多缴纳税款。
3、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如果未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会怎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纳税人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追缴其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申报地点是?(1)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无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3)户籍: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1、12万元以上“年所得”具体包括哪几项?各项所得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个人所得,具体包括11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5.2、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范围?在计算12万元以上年所得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3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⑧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
5.3、年所得12万元以上各项所得项目中,工资、薪金所得的口径是怎么样?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计算。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6、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可采用哪些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采用网上申报、微信申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邮寄申报和代理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在各类申报方式中,使用微信申报最为便捷,办理12万个税申报最快不超过1分钟。
7、如果网上申报或微信申报界面带出数据与实际不符应如何处理?申报界面提供给纳税人的数据仅供纳税人参考,纳税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核对有关数据,并对确认或修改的申报数据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对自身的收入情况不了解的,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了个人所得税查询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在地税部门申报的收入和纳税情况。
8、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如何获取或重置密码?(1)纳税人初次使用网上申报的,需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进行“用户注册”,成功注册后,可通过“办税桌面—用户信息—账户设置—用户管理—修改密码”进行重置密码。(2)纳税人上年度已采用网上申报的,则可继续凭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和上年自行修改后的密码登录。(3)如果遗失密码且已登记手机号码无变化的,可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的“找回密码”功能重新获取密码(纳税人上年度已采用网上申报的,需点击“找回密码—这里—基本信息—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进行)或通过身份证件到全市任意一个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重置密码;如果遗失密码且已登记手机号码有变化的,可凭身份证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
9、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如何在自助终端机上修改手机号码或者密码?通过自助终端机修改手机号码或密码按照如下方式操作:(1)知道密码,手机号码不正确的:点击用户设置—输入密码—修改手机号码。(2)不知道密码,手机号码正确的:刷身份证—点击其中一个功能(例如打印社保、打印个税、用户设置都可以)—进入密码输入界面—点击忘记密码(如系统显示把密码发送到135****0000,这时可以看到自己手机号码确认是否正确)—收到新密码(就是12万所得申报的密码)(3)不知道密码,手机号码不正确(或点击忘记密码显示不是自己的手机)的:需凭身份证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
10、如果错过了3月31日的自行申报时间,还有没有其他途径补办12万个税申报?如果纳税人超过3月31日尚未完成自行申报,必须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12万个税申报,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委托公司或他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来源 | 广东省地税局 广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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