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事流程(2017年)
提示:可以在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办理。
办理对象:已婚(含离婚、丧偶)的育龄妇女;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的育龄妇女
办理条件
1、户籍地在广东省内的育龄妇女(含未婚收养、未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及丧偶者)
2、男方户籍地在广东省内,女方非广东省户籍的育龄妇女
3、夫妻双方都不在涉密单位工作(若在涉密单位工作的人员,请到现场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现居住地办理需持女方的居住证
窗口办理流程
①申办: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办材料递交。
②受理:街道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③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④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网上办理流程
①登录:办事人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注册账号并登录。http://www.gdbs.gov.cn
②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③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④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⑤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承诺期限: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办事窗口: 夫妻双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的街道卫生计生办(局)
收费标准:免费服务
办理依据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6号公告)
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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