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5个基本条件
“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在广州地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均满4年。
02、7个积分指标
如果申请人在某一或两项积分指标中已经达到60分,其余的积分指标项是否就不必再“每分必争”?
答:是的,积分达60分的申请人就已经具备入户申请资格,在积分指标中不需要“每分必争”,也不再需要提交其它积分证明材料。
03、申请流程
04、番禺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登记表

05、办理流程

07、排名规则
08、2017年积分制入户热点问题解答
答:如果在受理窗口发现纸质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可以在窗口填写《退出申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工作人员在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中退回该申请,申请人即可再到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中删改申请资料,修改后如果达到60分依然可以再次提交申请。
问:今年是否需要提交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吗?
答:不需要。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入户我市前置条件的通知》,今年不需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关材料。
问:以前在省缴交社保时间和现在在市缴交社保时间,两者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答:可以。但重复购买的月份不累加计算。
问:异地转入的医疗保险可以计算在医疗保险的有效缴费时间内吗?
答:异地转入社保不计算在内。
问:在2009年至2011年参加的“外来工医保”也能计入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吗?
答:通常所称“外来工医保”是指根据《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7号),在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期间实施的“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今年积分制入户工作中,申请人参加“外来工医保”的时间可计入参保时间。
问:今年具体有哪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可以按照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指标加20分?
答:具体可见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lsj.gz.gov.cn/)公布的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的2017年版《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急需工种目录》。
问:职业技能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上的工种目录是否必须跟职业资格(职业工种)目录完全一致吗?
答:职业技能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上的工种目录必须与目录完全一致才予计分。
问:办理学历证明等材料应到哪个部门?具体怎么办理?
答:办理广东省中专及全国各省专科以上学历认证应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办理广东省内技工学校学历验证证明,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查询页面;办理本省职中、初中学历,省外高中、中专、职中、初中、中技及以下的学历证明,应到当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验证证明。关于开具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的经办机构和详细指引可在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lsj.gz.gov.cn)或各受理窗口查阅《2017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南》。
问:居住证的地址与提供的合法住所证明中的房产证明不一致,会影响申请吗?
答:申请人居住证的地址必须与提供的合法住所证明中的房产证明一致。如不一致,申请人应到现居住地所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变更居住证。
问:申请人多长时间可以得知自己的审核结果?
答:根据审核流程,申请人可在2017年12月下旬登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进入本人账号后可查询审核结果。
问:已递交的申请材料在积分制入户工作结束后可以申请取回吗?
答:成功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的申请资料将作为档案留存,不再退还给申请人。本年度未入围申请人的纸质申请资料保留一年,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1日至11月30日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申请退回。详情可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咨询。
问: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提交纸质材料,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能代替签名吗?
答:由于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需签订个人承诺书,因此,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点提交纸质材料,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如果大家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广州市来穗局官网了解更多哦(http://lsj.gz.gov.cn/lsnew/gzdt/201709/81b6b5010a964e9d8df098ae24310b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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